楚雄列举网 > 教育培训 > 考研/公务员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历史-法律制度
楚雄
[切换城市]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历史-法律制度

更新时间:2016-05-19 10:43:38 浏览次数:197次
区域: 楚雄 > 楚雄市
类别:考公务员辅导班
地址:楚雄市团结路606号
云南中公教育为考生提供新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练习、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等,全的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就在云南中公事业单位栏目。
商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在夏朝奉“天”罚罪法制观的基础上有进一步发展,更加强调“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在这种天命观的影响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商王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即“下帝”也称天子。
因此,执行占卜的神职人员——巫,史等,在商朝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王权神授观下,商朝的法律也都是一“天”与“神”的名义制定的。如“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语。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汝,罔有攸赦。”以天的名义对夏进行讨伐。
《荀子·正名》中有“刑名从商”,这一论断从一侧面反映出商朝法制应该比较成熟了。
《左传·昭公六年》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与夏朝一样,它也是后继者为了纪念汤,而以汤来命名他们的法典。除了《汤刑》外,还有《甘誓》《盘庚》《伊训》等篇章也都是商朝具有效力的法律文件。 楚雄中公教育
楚雄考研/公务员相关信息
2020-03-16
2020-03-11
2020-03-09
2020-03-03
注册时间:2013年05月07日
UID:67007
---------- 认证信息 ----------
手机已认证
查看用户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