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法的渊源即法的形式渊源,是指法作为行为规则的具体表现形式。
二、分类
根据各种法的渊源在法律形式上的明确程度,可以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指以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成文法,如立法机关或立法主体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条约等。(法有明文,成文法;制定法)
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性的明文体现,主要有习惯、判例和政策等。(法无明文,习惯、判例、政策 )
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
1.宪法:宪法是国家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高法律效力的法。
考点提示:
(1)高权力机关(制宪权属于人民;全国人大是机关)
(2)修改程序(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2.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考点提示: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机关,国家立法权);
(2)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
(3)公布:法律由国家签署令予以公布
(4)法律保留:国家主权的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其他事项。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由我国高行政机关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高的规范性文件。
考点提示:
(1)(总理签署令公布,行政立法权)
(2)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3)名称:“条例”“规定”“办法”
4.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权):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考点提示:
(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2)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5.民族自治法规(地方立法权)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考点提示:
(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2)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西藏藏族自治区
(3)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6.规章(行政规章;行政立法权)
考点提示:
(1)部门规章: 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部委行署)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知识产权局等)
(2) 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
7.经济特区法规(授权立法权)
考点提示:
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喀什)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授权
8.立法权分类(总结性知识点)
(1)国家立法权:法律
(2)行政立法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3)地方立法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
(4)授权立法权:经济特区法规
真题展示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个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 )。
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D.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A。
真题展示2.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我国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 )。
A.行政法律 B.行政规章 C.行政法规 D.行政规定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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